2014年9月9日 星期二

強冠餿水油事件政府辯解的科學性問題 - 我們沒在三聚氰氨事件上學到教訓

餓了嗎?吃份餿水吧~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4/4e/Hamburg_steak.jpg
因為blog實在是荒廢太久沒寫了,剛好回覆了朋友對於強冠餿水油事件,政府回應的科學性的反省,所以順便資源回收一下,不然blog荒廢這麼久,實在是太不盡責了。回覆朋友的上文脈絡是,他認為餿水油事件政府以科學辯護,凸顯了科學忽略了社會生活當中的選擇問題,不過我認為,這個問題的層次其實還不到價值的選擇問題,而是政府的「科學」辯護,其實一點都不怎麼「科學」,而且在沒有很多年前的三聚氰氨事件,其實全世界恰恰用了完全相反的態度,衛福部這次主張的「科學性」,其實恰恰內在邏輯充滿問題,是根本上的「反科學」的官僚行為。


以下正文開始..

老實說,這次強冠餿水油事件的問題層次其實是更低的,很難想像怎麼會糾纏在這個地步。檢驗技術或者是科學到底可信到什麼程度這次其實根本還不需要反省到。

政府說,檢驗出來過關無害,但是過程不合法。這其實很根本的問題就是沒有搞清楚檢驗的時候為什麼會有指標,而且其實政府跟御用學者再三聚氰氨的事情的時候,正是反過來用「正確」的科學方法替自己辯護。

三聚氰氨的事情複習一下,就是我們拿到一桶牛奶,不知道他到底好不好,也不知道其他的生產過程的時候,我們理想上「好的牛奶」應該是「有豐富蛋白質」,而有豐富蛋白質的牛奶有個特性,就是有「高含量的氮」。因此,我們就檢驗氮的含量,逆推回來,就變成「高氮量」就是「好牛奶」。

這個流程裡,三聚氰氨還不是什麼未知物質,他就只是單純的不該進入食物鏈的東西,但是因為這個不可食的東西含氮量高,於是就被添加進去。

當時政府的辯護就是,1.沒人想到這種東西會被加進食物裡,所以過去沒有查驗出來,科學檢驗是必須要先有標的才能夠針對標的去查驗,不可能在這種情況預先防範。2.儀器的驗出值有極限,低於某個程度必須忽略,而這個忽略一般來說可以當作不存在,不存在,自然對身體沒有影響。

結果跟三聚氰氨的事情相對比,政府說只要酸價夠低、重金屬元素等等指標通過就沒事。

問題是,指標之所以是指標,就是因為他具有代表性,但是並非全部的事實,因此指標必須要調整,有時候可能要廢棄,或者不廢棄時,但是產生爭議的時候,必須要增加指標或者調整指標,讓指標所打算指出的「事實」完備化。而「事實」,在歷史經驗上來說,是慢慢進步而且漸漸完備,但是沒什麼把握說現在已經完備了。古柯鹼的使用、成癮性安眠藥物的危險性或者是馬兜零酸的風險這些過去被認為無害的東西,現在跟前面一個歷史時期都被確認充滿危機。

這也是怎麼會有無害但是不合法的問題,還有為什麼全世界現在還是會有各式各樣生產履歷還有流程控管的驗證的要求。

因為指標就只是指標,他是「暗示」「真實」的「可能性」,但是無法保證「真實」。所以必須要有生產流程、原料的控制,因為「自然」存在著尚未解決的問題跟可能性。因此必須要在生產跟來源上用排除法控制危險跟檢驗。

這個部分才是「科學理性」也才是「風險控管」,而且在三聚氰氨的事件的時候已經示演過一遍了。

如果現在這個政府的說詞行得通,那三聚氰氨的時候就根本沒什麼資格那樣子辯護。既然原本沒有驗出三聚氰氨,那就是指標沒問題,指標沒問題,就表示產品事實沒問題,那為什麼以後要針對三聚氰氨增加檢驗的指標跟管理呢?

所以這件事情其實根本也還不到反省科學理性,進入價值選擇的層次,而是這個政府其實在根本上非常「反科學」。

檢驗指標是什麼,指標就只是指標,他是讓我們縮短認識「科學事實」的化約工具而已。結果現在是把指標拿來當作「事實」,而在三聚氰氨的時候他們早就拿著相反的科學話語幫自己辯護過。

假如檢驗指標上的「無驗出」,就可以直接推導到「無害」跟「低風險」,但是生產過程卻違反全世界的法規,那怎麼不檢討一下是不是全世界的「法規」都應該調整跟廢除。事實上,之所以無法只從產品端檢驗,卻不查核流程跟來源,就是因為全面檢驗所有化合物跟元素在成本上不可能,因此從流程與來源上補足,流程跟來源沒有問題,才進入檢驗針對重要食品內容指標進行查核,檢驗不是目的,甚至於說,產品檢驗只是複查,用以確保是否有流程與來源有非預期的錯誤。

檢驗指標的「無驗出」,生產過程跟原料卻出現出人意料跟違反常識的瑕疵,科學性的評價應該是「風險無法評估」以及「傷害與否無法確定」。因為沒有人想到這麼荒謬的原料跟產製過程會出現,沒有進行過這種形式的大規模長期研究;對於違反常識的原料,進行所有可能元素、化合物的全面檢驗,在稽核成本上不可能;以致於通說尚無法形成。這個結論才是對這起事件的「科學性」定性才對。